日期:2025/04/25 17:59:59
栏目:企业公示信息
委托方名称 | 江苏易华人造草坪有限公司 | |||||
注册地址 |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鸡湖路185号 | |||||
生产者名称 | 江苏易华人造草坪有限公司 | |||||
注册地址 |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鸡湖路185号 | |||||
生产企业名称 | 江苏易华人造草坪有限公司 | |||||
生产地址 |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鸡湖路185号 | 邮编 | 223800 | |||
联 系 人 | 位琼琼 | 电话 | 0527-84568339 | 邮箱 | 710437845@qq.com | |
自我环境声明 | 3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(DBP、BBP、DEHP)总和≤1.0g/Kg、3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(DNOP、DINP、DIDP)总和≤1.0g/Kg、18种多芳烃总和≤50mg/Kg、苯并[a]芘≤1.0mg/Kg、可溶性铅≤50mg/Kg、可溶性镉≤10mg/Kg、可溶性铬≤10mg/Kg、可溶性汞≤2mg/Kg;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TVOC)≤3mg/(㎡·h)、甲醛≤0.04mg/(㎡·h)、苯≤0.1mg/(㎡·h)、甲苯、二甲苯和乙苯总和≤1.0mg/(㎡·h)。 (GB/T43566-2023中规定:3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(DBP、BBP、DEHP)总和≤1.0g/Kg、3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(DNOP、DINP、DIDP)总和≤1.0g/Kg、18种多芳烃总和≤50mg/Kg、苯并[a]芘≤1.0mg/Kg、可溶性铅≤50mg/Kg、可溶性镉≤10mg/Kg、可溶性铬≤10mg/Kg、可溶性汞≤2mg/Kg;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TVOC)≤5.0mg/(㎡·h)、甲醛≤0.4mg/(㎡·h)、苯≤0.1mg/(㎡·h)、甲苯、二甲苯和乙苯总和≤1.0mg/(㎡·h)) | |||||
适用的产品名称 | 人造草坪(单丝、网丝类) | |||||
适用的产品型号 | PE运动草、PP/PE运动草 | |||||
产品使用的商标 | 第20172017号 | |||||
公示时间 | 2025 年 04 月 25 日起五个自然日 | |||||
公示意见反馈邮箱:gsyjfk@mepcec.com |